宽见法师问答

当前位置: 觉悟佛教网 > 问答 > 汉传人物问答 > 宽见法师问答 > 正文

经中说“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可寺院义工接受当家师给的斋饭

浏览: 次 

  问:师父好!经中说“ 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可我见寺院义工接受当家师给的斋饭或法会后的果品?怎么看待此事?

  释宽见答:偷盗,即不予而取,略言之:若明知是他人之物,仍起盗心将其移离原处,即犯偷盗戒。

  若在寺院做义工,寺院按规定给义工安排的饮食,我想倒也说得过去,但起贪心多得想,则绝对不可。寺院是大家种福之所,大家来此本为种福,为已作想,既使是作义工,如果是短期来此,还是付些饭钱更能圆满自己的功德。另,有些寺院吃不了、时间长会坏的食物,为不浪费发给大家结缘,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我认为以上这两种情况居士皆应付出与所收物相当的金钱供养寺院为妥,于已较好。

  更多宽见法师佛教问答

阅读文章如发现错字或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点此报错

热点推荐

精华推荐

  •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不发布任何信息

特别声明:本站服务器置于海外,仅供海外华侨浏览

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

WWW.JUEWU.ORG

觉悟佛教网

没有版权,欢迎转载

关于本站

2019-现在